江苏开明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4年3月,是苏州市设立较早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也是苏州市司法局直属所,并有着较为深厚的历史与文化底蕴。律师事务所成立20多年以来,始终秉承“诚信彰显品质 专业铸... 详细>>
律师姓名:翟照安律师
电话号码:0512-65680110
手机号码:18662520000
邮箱地址:8778599@qq.com
执业证号:13205201010921019
执业律所:江苏开明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苏州市石湖东路76号锦都大厦4楼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不是个人行为,而是企业行为。要保证企业法律顾问全面地履行职责,必须有组织上的保证。
首先,企业法律顾问的管理机构应当健全,即保证国家有关部门或组织以及企业依法对企业法律顾问进行有效的组织、控制、监督和指导。
其次,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机构应当健全。
最后,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要受企业多方面的约束:
一是企业法律顾问一般要从业于法律事务机构;
二是企业法律顾问要服从企业负责人的领导;
三是企业法律顾问要取得企业其他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因此,企业法律顾问执业离不开组织保障和约束。
具体而言,企业法律顾问组织制度应包括主管机构、协会管理、法律事务机构设置、总法律顾问和责任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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